关于规范学院部校共建经费开支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报告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者:康俊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好: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使用公用经费采购定制类服务及商品相关事宜,理顺学院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报告工作流程,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凡使用学院公用经费(运行经费、部校共建经费)开支定制类服务及商品的教职工须履行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报告工作流程。流程由具体实施采购的经办人发起,报学院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采购,或报专项工作分管领导组建专门采购工作小组完成采购。此外,金额达2万元以上的采购,须再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二、组织开展

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或者针对具体项目组建的专门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自行确定货比三家的方式,完成采购。采购过程须填表体现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报告单》(下简称《报告单》,详见附件)。

三、单据填写

采购记录须载明采购日期、具体完成采购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采购方式、采购(评审)过程、采购结果。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的专门采购工作小组开会人数须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不少于1人,会后在《报告单》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处相应位置签字。

四、参会人员职责及签字规范

1.具体实施采购的经办人对提请小组会议讨论的三家供货商的竞价信息负责,在“询价经办人”处签字。

2.专项工作分管领导秘书或学院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秘书负责小组会务工作,明确并勾选会议类别,在“会议组织人”处签字。

3.其他参会人员参与会议讨论,在“其他参会人”处签字。

4.专项工作分管领导或学院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主持小组会议,在“此项目专门采购分管领导”或“院小采工作组负责人”处签字。

5.若采购金额未超过2万元,完成上述程序后可直接进行备案报销。若采购金额超过2万元,须再经分管领导或院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由党政联席会会议主持人在“党政联席会会议负责人”处签字,再行备案报销。

五、备案流程

《报告单》须在学院小额分散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工作秘书张煜晨留存备查。

“询价经办人”“会议组织人”及“其他参会人”签字,并完成备案后,由具体实施采购的经办人报请会议主持领导签字。须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由经办人将前置签字完备的审批表提交党政办,待会议通过且签批后交还至经办人。

附件: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线下采购报告单.doc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