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与校内各类宣传活动,聚焦学院动态,关注学校热点,传播学院文化,弘扬校园精神,踊跃投稿,扩大学院学校的校园影响力,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激励采编人员努力争先创优,多采新闻,采好新闻,树立强烈的采编“好新闻”的质量意识,使我们新闻报道紧扣中心,新闻作品努力创新,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团委宣传中心、《共响》拟开展“十佳新闻”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新闻采编作品(不包含应届毕业生以及实习实训作品)。
二、评选标准
(一)作品要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反映学院、学校动态及同学的生活真实情况,正面宣传学校学院各类活动,积极维护新闻学院宣传中心的良好形象,体现“正能量”。
(二)作品导向正确,富有特色、反映效果好,为师生喜闻乐见,在策划与采制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新闻采写要求新闻要素完整,时效性强,角度新颖,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语言文字精炼,报道准确;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描写有细节,评议有深度,感染力强。
(三)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
(四)新闻版面要求体现学术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有新意、有特色,色彩清新明快。
(五)新闻摄影及视频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六)报纸作品要反映现实生活,引导社会、校园等热点,时代感强,思想性强,角度新颖,格调高雅,内容充实,文字生动;编排制作精良,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特色鲜明。
(七)新闻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访谈对象具有代表性;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校园热点话题、师生阅读需求等方面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自行申报,填写《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宣传工作“十佳新闻”评选申请表》(见附件一)纸质版和电子版,并附参评作品复印件。
1.作品提交时间:2019年11月29日——12月15日19点。
2.作品提交方式:纸质报名表及参评作品复印件提交至文波楼424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及参评作品发至团委宣传中心邮箱18975407307@163.com,命名为班级-姓名-新闻标题。
(二)初评
根据评选对象和评选标准,团委宣传中心、《共响》做好“十佳新闻”作品整理与推荐工作,进行初评,推选16篇新闻作品进入定评环节。
(三)定评
学院组织专业评审对入围稿件进行现场评选,在认真审阅参评者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从候选作品中选出10篇作为本年度“十佳新闻”获奖作品。
四、奖励办法
学院对评选出来的“十佳新闻”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办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获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本办法由新闻学院团委宣传中心与《共响》负责解释。
联系人:廖少康 邮箱:648532585@qq.com
附件: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团委宣传中心、《共响》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