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者:杨兴永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303

各团支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各班团支书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有申报意愿的同学在7月1日下班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项目申报,并于6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纸质版一份交与分团委实践部负责人员(详细时间及地点短息通知),电子版同期前发送至实践部邮箱xwtwsjb@163.com

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参赛项目类型及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四、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

五、赛程安排

(一)校赛

校内初赛分项目申报和项目评审两个阶段。

1、参赛报名(2017年6月)

2、项目评审(2017年7月)

大赛组委会组织校赛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并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要求遴选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二)省赛

省赛将于9月在湖北工业大学举行。省赛分3轮进行评审,评审规则为:

1、第一轮:项目材料评审(决出90项进入下一轮,产生150个铜奖)

大赛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参赛材料。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包括: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有效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项目计划书电子版格式为 PDF 文件。

2、第二轮:分组项目陈述与答辩(决出40项进入下一轮,产生50个银奖)

包括参赛团队现场创业项目陈述(含PPT及1分钟视频演示或实物展示,共8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7分钟)等两个环节,大赛专家委员会邀请专家分组进行现场评审打分。

3、第三轮:项目集中展示(决出冠亚季军,产生40个金奖)

参赛团队进行项目路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审专家举牌为参赛团队打分。

(三)国赛

全国总决赛将于10月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举行。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附件1: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