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毕业本科学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桂锬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321

各学院:

今年第二批毕业本科学生人数为562人,预计取得毕业证时间为2016718日左右,为规范毕业生派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学生在炎热天气条件下来回奔波,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证办理

1、如原就业去向未发生改变,学院上交汇总名单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校将按照奥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报送给湖北省毕办,打印报到证。

2、如近期毕业生就业去向发生改变的学生,见下表

原去向

新去向

需提供材料

备注

签约

更换签约单位

原单位解约函原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原三方协议

单位不接收档案,需存放在公共人才机构的学生,须由公共人才机构在协议书上盖章或提供接收函,档案回原籍学生除外。

京、沪、津、深、穂、厦等地就业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须提供人社部门接收函。

如需申请新三方协议,按日常解约程序办理,学院签署意见。

档案如托管在湖北省人才服务局、武汉人才服务中心须提供接收函或在三方协议上盖章

不满足京、沪落户条件,建议将报到证开回原籍

档案未按协议书规定寄送,须单位提供允许档案自理证明

升学

签约或待就业

招生单位同意放弃升学资格证明原件

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意见

同上

出国出境

签约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同上

待就业

签约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同上

出国出境

出国护照或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



升学

招生单位录取通知书

原报到证退回

签约或出国出境

升学

招生单位录取通知

签约学生须提供原单位解约函原件及原三方协议书

原报到证退回

签约或出国出境

待就业

原单位解约函

如档案派往非原籍人才机构,须提供该机构接收函

生源地发生改变,须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学校每周三收集材料,周四上午至湖北省毕办打印报到证,周四下午发放。第二批毕业学生如需改变毕业去向信息,请先登录奥兰系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依据纸质材料审核网上信息。

32016年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应在当年打印报到证并办理报到,如因故当年未打印,学校将在2018年年底集中清理,并交由2016届毕业班老师下发给学生。

4、延长学制学生、肄业生不用办理报到证。

二、获得报到证后相关事项办理

1、如学生户口需从我校转出,须前往保卫部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值班电话为88386103

2、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学生确认过的档案去向信息转至学工部档案室,如后期更改,须前往文潭楼210办理,值班电话为88386981

3、如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学生前往校医院计划生育科办理,值班电话为88386122

4、党员学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请联系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

5、学生离校程序表丢失补办,请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领新表。

三、学校推荐意见办理

1、进京学生获得《2016年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在京中管企业毕业生接收函》后可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

2、进沪学生办理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进津学生办理《2016届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需要学校就业部门加盖推荐章,其中涉及政治表现、成绩荣誉、有无犯罪记录等内容需学院另附证明,或在审批表学校意见栏标注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随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学院意见加盖公章。

3、参加公务员考试需学校就业部门签署推荐意见的学生,请前往所在学院完成有关政治表现、在校成绩、有无犯罪记录等内容填写,并盖章证明后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4、《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请前往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四、基层就业、创业相关办理。

1、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符合学校奖励条件申领奖励的毕业生请在 8月2425日 向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联系电话88386093

2、创业学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可在毕业年度内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