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关于合作培训办学事宜的声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09浏览次数:134

    我院接多方反映,有些机构及个人假借与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合作办学培训之名,未经我院同意,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重影响了我院声誉,给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造成极大混乱和误导,现严正声明如下:

    1、自2007年至今,我院从未办过任何形式的全日制自考班以及任何类似这种形式的自考班(自考衔接教育除外,但目前已由校继续教育学院管理);

    2、自今日起,我院不再存在任何有效的合作办学培训协议,特此声明!

    我院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5067。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