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一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8浏览次数:188

各年级、班级: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迎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科研部、学工部校团委、创业学院决定于20139月全面启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竞赛举办年3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塑造创业精神

三、主办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创业学院

四、组织机构

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创业计划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校科研部、学工部、校团委、创业学院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业学院,负责竞赛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创业计划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哲学类等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五、参赛注意事项

(一)参赛形式:大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申报立项参

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参赛小组的人数原则上每队不超过10人,可以个人、社团等为单位,鼓励跨学院横向组队、鼓励博硕本纵向联合组队参赛。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选定或学院配备至少2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创业计划书和项目申报表。

    2、申报立项的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

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生物医药组,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组,电子信息组,材料组,机械能源组,服务咨询组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3、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4、申报立项的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项目资助经费: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第一届“明

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遴选45作品立项,其中15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项;30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项。

(四)赛制:大赛分立项、结项、省赛参赛作品选拔三个环节进行。

    1、立项阶段(20139月中下旬)

评委会从选手提交的作品中选出45份作品(其中15项为重点项

目,资助经费为10000/项;30项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项)予以立项,得到立项的团队,经创业学院网站公示无误后可以获得资助经费总额的60%作为一期经费。

    2、结项阶段(201311月中下旬)

各团队上交完善后的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行报告、市场调查报告和财务报告等结项材料,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结项,对结项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3、省赛选拔赛阶段(20143月——4月)

举行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作品选拔赛。

    初赛(20143月中下旬),评委会从结项的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决赛(20144月),评委会根据各队书面材料和答辩情况分别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4、奖励:在决赛中由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答辩,结合作品成果及答辩情况评出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10%20%70%。决赛中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网络专项赛单独设置奖项。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阶段(20139月中旬)

报名参赛同学须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一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二)和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可参考附件四),915日之前向班级负责人提交申报表和计划书各打印文稿5(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项目立项环节(20139月下旬)

学院将学院推荐作品提交竞赛组委会,评委会将根据报名团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并评选出45份优秀作品予以立项(其中15份重点立项,30份一般立项。重点立项作品给予10000/项的经费支持,一般立项作品给予5000/项的经费支持),同时在创业学院网站公示立项作品名单,公示无误后拨付立项经费总额的60%作为一期经费。

(三)项目结项阶段(201311月中下旬)

结项阶段各立项团队须提交完善后的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项目运行报告和财务报告,由评委会根据提交材料决定项目是否可以结项,对于成功结项的项目在创业学院网站上公示无误后将拨付剩余经费。

(四)省赛参赛作品选拔阶段(20143月——4月)

    1选拔赛初赛环节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评委会从结项的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入选拔赛决赛。评委会将在初赛环节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总得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2、进入选拔赛决赛阶段的团队应当进一步完善作品及展示材料,

通过多种形式、技术展示自己的优势作品,并进行现场答辩。评委综合书面作品得分、公开答辩得分,最终确定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10%20%70%决赛中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七、有关说明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进行全校通报。

3、各学院上交作品无数量限制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比赛章程(试行).doc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一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doc

附件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一届“明理杯”大学生创业计划书提要、写作指南及写作要求(仅供参考).doc

附件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历届获奖作品参考.xls

编辑:xue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