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题团日活动”创新支持计划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韩桢发布时间:2019-09-21浏览次数:615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团学组织改革,着力提升基层团支部思想引领力、组织凝聚力和工作创新力,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基层团支部创建工作,学院团委面向全院团支部推出“主题团日活动”创新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支持内容

为各团支部报销300/次“主题团日活动”专项经费,各支部每年度支持经费不超过900元。

  1. 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要求

1.活动必须为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必须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班级活动及其他娱乐活动不属于本计划支持范畴;

2.“主题团日活动”需按照院团委下发的月度“主题团日活动”指南规定的主题和形式开展。

3.各团支部要创新活动开展方式,鼓励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使用H5页面、短视频、宣传推文、漫画、海报、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展示本支部学习成果;

4.活动须保证支部团员基本全员参与;

5.活动开展前须向辅导员报批,并在“安全优先”原则下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并至少在学院官网及以上正规媒体、网站上发布宣传报道一篇;

6.活动完成后须及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见附件12份,一份上交院团委组织部,一份粘贴于团支部工作手册上。

三、报销要求

1.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超过限额,不得虚开发票;

2.团支书须对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3.发票开具的规范及备注和提交可参照《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团学志宣经费使用与报销注意事项》(见附件2)执行;

4.凡食品、饮料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四、其他事项

1.按要求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的经费报销须于当月完成提交;

2.具有重大创新性或面向范围较广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可向学院团委提交活动策划申请额外资助(不计入900/年报销限额),具体金额以学院团委审核金额为准;

3.凡开展效果良好,得到校级(不含)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委给予额外奖励(具体金额以学院团委核定为准),并直接推荐参评学校“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大赛,推荐支部参评学校“红旗团支部”,推荐支部书记参评学校“最美团支书”;

4.各支部如需要宣传报道协助,可与院团委宣传中心联系,联系人梁一凡,电话13996003198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活动发票及新闻报道(院官网及以上正式媒体)是报销的必备三要素,相关资料请提交至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刘紫嫣,电话15549357056

6.本计划解释权归学院团委。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9918

附件: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题团日活动记录表.docx

附件2: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团学志宣经费使用与报销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