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校联合办学”2015级跨校辅修双学位报名通知

时间:2016-11-28浏览:1616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5级本科学生按时参加“十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学习,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凡我校2015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如辅修学校报名条件高于本条件项的按辅修学校要求执行)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主修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及格3、原则上必须跨学科报辅修专业4;学有余力。

(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韩班)、国际联合教学项目(中澳班、中英班、中美班、中新班等)学生,因不能同时参加国内和国外的课堂教学,故不能报名参加辅修双学位的学习。)

二、收费标准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收费标准执行,具体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

三、各校开设专业

“十校联合办学”外校招生专业见附件1,具体以报名系统各校公布专业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申请阶段

凡自愿参加“十校联合办学”校外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预计于1217登录“十校联合办学”网站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学生网上报名时间:121800—12717:00)。

网上报名时请一定要选择正确的网址:

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网址为:

2、学生下载并填写“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附表2),于121—126日间交主修学院。主修学院初审学生平均成绩及重修课程门数,并出具审核意见。

3、主修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7日14:00前将申请表交教务部学务管理办公室复核。

4、教务部汇总整理后,于12月10日左右公布预录名单(即网上正确报名且只被校内外的一个专业预录的学生),并作为批量扣费名单提供给财务部。

(二)缴费注册阶段

辅修双学位学费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辅修阶段25学分费用)。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除辅修专业调整、重大突发事故等原因外,一律不退学费。

1、为免去学生排队缴费之苦,今年辅修学费不需学生现场排队,改用批量代扣方式进行。请预录取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缴费时间内,确保本人在校财务部登记的中国银行卡上现金余额足够支付2500元的辅修学费,如在规定缴费时间未缴费按自动放弃辅修报名处理。十校报名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在规定时段进行学费批量代扣,并随后将发票分发到各学院。教务部凭财务部提供的扣费名单进行辅修学生注册、分班等,并将听课证发到学生所在学院。

3、为确保批量扣费成功,请学生报名辅修时,务必准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等信息。同时,为防误扣,请不参加辅修学习的学生,千万不要在辅修系统预报名。公布预录取后,如改变主意不学习,必须在12月11日15:00前,本人带有效证件到教务部进行信息删除。辅修双学位报名注册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再招录辅修双学位学生。

五、教学时间及上课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2015级辅修双学位班定于大二下学期(即: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课表及使用教材等信息请在联合办学信息网(十校网:)查询。

六、其它说明

1、学生必须跨学科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不能选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

2、学生只能选择校内或校外的一个辅修专业。凡同时报2个(含)以上专业的,为无效报名,不能缴费和参加学习。

3、辅修双学位课程修读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双学位学习时间,具体以辅修学校的通知为准。

4、辅修双学位缴费分两个阶段,第二阶段缴费在大三下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学生报名设置初始密码时请不要超过9位数符。

    6、我校从2015级开始按照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2016年5月第4次修订)执行,请预报名的学生仔细阅读该管理办法(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十校联合办学2016年外校部分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2: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附件3:我校各辅修管理办公地点、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一览表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及攻读双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doc

  

  

  

  

  

  

  

  

  2016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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